其实,今年接触的业务中,南美(厄瓜多尔)算是目前来说最无建树,但是花费精力最多的。一方面是由于人容易把过往的经历代入现在的事情;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第一次接触到南美同行的热情洒脱和不严肃。
然后,我才了解到:其实对于厄瓜多尔的律师来说,他们没有严格的「执业责任」,意味着他们其实不需要对写在邮件里的话负责,也不需要照顾你的信赖利益;厄瓜多尔的政府机构也没有所谓的「DEADLINE」这件事,审批就像沈从文写的《边城》“那个……可能永远不会回来,也可能明天就回来”,等一周还是等半年,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运气的问题。
给大家感受下这种来自南美的热情风格:100% GURANTEED PROMISE。我从来不敢这么写给客户。

然后,很不幸,这个seek for approval的项目,上面热情的这位弄黄了。按照她的邮件和合同,她应该退我们100%的费用,可是以我对咨询行业的人力成本的了解,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。她很直率地说:“合同可以解除,但是预付的一半费用是不能退的。” 我们也同意了。
不得不说,她的服务热情度是很好的,基本上可以达到你发一个问题去,她回复你一万字的那种效果。但涉及中国的项目,可能光是一些本土的知识是不够的,还要对中国有足够的了解,这样才不会生搬硬套本地的要求给中国客户。
这个项目,走了很多弯路,但最后还是做好了。只是中途这种等待、换人非常耗时间,而且磨人心志。
但我们依然很看好南美。在日益复杂的局势和未来下,南美有很多独到的优点。把各种司法区域的优点结合起来,完成一个项目,我认为也是我们存在的价值之一。
正文完